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不同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
2023-06-08 11:27:48 来源:法治通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不同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罪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1.本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